一、审查逮捕工作
三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3件265人,同比上升38.1%和34.5%。审结200件262人,其中批准逮捕226人,不捕36人,不捕率为13.7%。
二、审查起诉工作
三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25件1241人,同比上升39%和39.3%。审结826件922人,其中提起公诉637件712人,不起诉189件21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6.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0.2%,认罪认罚上诉率0.6%。
三、民事检察工作
三季度,我院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件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受理民事审判监督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5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9件,审结后支持起诉15件。
四、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季度,我院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已采纳1件;受理行政审判监督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终结审查9件。
三季度,我院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8件,其中民事6件、行政42件;立案28件,其中民事5件、行政2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