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
一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5件80人,同比上升109.7%和70.2%。审结62件77人,其中批准逮捕62人,不捕15人,不捕率为19.5%。
二、审查起诉工作
一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6件376人,同比上升163.3%和142.6%。审结199件212人,其中提起公诉167件178人,不起诉32件3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3.4%,认罪认罚上诉率0。
三、民事检察工作
一季度,我院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件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审判监督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审结后支持起诉3件。
四、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季度,我院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争议实质化解1件。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1件,其中民事2件、行政9件;立案8件,其中民事2件、行政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