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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登:一次穿越时空的传统法律文化体验
2023-09-01 11:52:00  来源:检察日报

  文/吴哲珺 王丙玉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这是一次穿越时空的法律文化体验,在与检察官的互动交流、思维碰撞中,我们共同探索提升法治课的文化底色。”8月21日,在参加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举办的开学季主题党日活动后,来自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的教师陈赫楠有感而发。开学前夕,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精心策划了开学季主题党日活动,园区30余名中小学师生参与其中。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检察官与师生们来到园区玲珑湾社区法治教育基地,门口一块方正的石碑吸引了大家的注意。石碑上全文镌刻了墨子的名篇《法仪》。据基地工作人员介绍,《法仪》是墨子法治思想的核心,体现了古人对宪法与法制的早期思想。进入基地内部,展厅陈列了从古代到近现代中国法治演变历程,从古代“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治理念到今天的全面依法治国,参与者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洗净历史铅华后,依旧生生不息、历久弥新。

  离开法治教育基地,大家来到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官带领师生们参观了该院“追忆江南风骨·厚植家国情怀·弘扬中华文化·挺膺时代担当”主题江南文化墙,从苏州历史名人事迹中,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治精神。配合文化墙故事,该院为师生们播放了昆曲电影《十五贯》,电影讲述了苏州知府况钟平反冤案的故事,引导学生们学习况钟廉洁奉公、实事求是的精神。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模拟法庭活动正式开始。同学们换上制服,走上审判席。这次模拟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庭审现场,被告人小徐在咖啡馆打伤了同学,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自首。检察官结合案情,向同学们讲述了古代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规定的历史演变,并引导同学们遵守法律规定,用合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如果小徐的父母不带他去自首,那他父母会涉嫌犯罪吗?”模拟庭审结束时,一名中学生向检察官提出疑问。检察官通过古代刑律中“亲亲相隐”原则的内涵以及“大义灭亲”的历史典故,解释了古今对这种行为的不同处置方式。

  “‘刑罚不可弛于国,笞捶不可废于家。’我国唐代的法律《唐律疏议》就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明确了家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加深同学们的理解,检察官以办理的一起家庭成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例,结合该院出台的《关于办理涉家庭成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向同学们阐明家庭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增进同学们对法治精神的认同感。

  “在法治课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让青少年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淬炼灵魂、塑造身心,对于青少年成长以及我国法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表示。

  今年6月,王勇以“践行‘两个结合’传承中华文化”为题给全体干警讲党课,在全院掀起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热潮,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六党支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探索提升法治课文化底色新路径。

  目前,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共有15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新的学期,这支超强师资团队为青少年们带去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编辑:吴哲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