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
一季度,园区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1件88人,同比上升38.6%和46.7%。审结59件86人,其中批准逮捕62人,不捕24人,不捕率为27.9%。
二、审查起诉工作
一季度,园区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8件263人,同比上升38.7%和47.8%。审结92件106人,其中提起公诉61件69人,不起诉31件3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84%,认罪认罚上诉率2.22%。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一季度,园区院共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已采纳1件;对审判机关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件,尚无采纳情况;发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尚无采纳情况。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季度,园区院共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件,立案5件,诉前程序4件,通过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立案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