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园区工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协、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坚决落实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努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积极推进平安园区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31人,提起公诉811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办理了蒋某等22人跨国电信诈骗案、万某等69人利用网络关键词实施的合同诈骗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准逮捕9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人。
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强化智慧侦查建设,建立侦查信息平台,提升侦查工作水平。针对国企采购、职业经理人制度运行等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环节开展预防调查,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认真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为园区工委、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我院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年度报告。
着力提升诉讼监督水平。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大力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等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1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4份,监督虚假诉讼6件。针对“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开展专项监督,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
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结合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司法需求,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增强工作实效。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8件85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召开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加强检企沟通,全面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司法需求。编发涉企典型案例解析,推出“预防约谈”、“法律体检”等举措,联合企业精准施策,帮助堵漏建制,相关做法被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转发推广。
服务金融创新发展。深化“金融检察”工作,依托金融专业化办案组,依法办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1件21人,涉案资金17亿余元。在精准打击金融犯罪的同时,围绕“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创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分析,与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分行、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加强金融领域犯罪预防。
强化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单位刑事犯罪信息查询系统”,将信用查询工作延伸至换届选举、人才引进、评先评优、发展党员等环节,全年为6170个单位、14513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托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基地,大力开展自护教育行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七彩阳光自护行”被评为苏州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十大品牌。
三、全面落实检察改革部署,着力提升科学发展活力
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上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稳步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上级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及时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在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检察官行使职权的监督。实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分类培训、分类考核机制,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审前把关、过滤功能,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和主证复核,共对2件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75人、不起诉27人。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提审办案,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要求,健全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全年依法处理控告申诉信访130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9件。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对非法倾倒工业污泥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履行职责。
四、坚持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努力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按照“五个过硬”标准,从严从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党员干部上党课、“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主题演讲等活动,提升党员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开设网络学习平台,丰富党员活动形式和载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廉政文化月”、“学条规、讲法纪、严作风、树形象”专题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
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加强业务实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高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今年以来,多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分别获得“青年检察官业务大讲堂比赛一等奖”、“十佳监督能手”、“优秀公诉人”等荣誉和称号。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建立“法制史料研究展示馆”,打造法治文化学习研究阵地。大力开展“读书沙龙”、“活力飞扬青年行”等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我院干警创建的个人自媒体被评为“全国检察自媒体二十强”。
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始终把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检察权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月”活动,定期走访、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视察评议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工作动态、重要案件信息,开展“检察开放日”、“社情民意联系日”等活动,畅通群众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五年来检察工作主要成效和体会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园区发展大局,主动作为、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被苏州市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苏州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是检察业务协调发展。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55人,提起公诉4967人。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29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0件7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6件57人,渎职侵权案件14件17人。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45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9人,提出刑事抗诉8件。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6件,督促起诉28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0件。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共督促收监执行13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共监督财产刑执行16件,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二是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先后制定《保障园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十条措施”》、《服务园区争当“苏南现代化建设先导区”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保障园区创建“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努力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推出“金融检察”、“楼宇检察”、“检察征信系统”、“科技企业检察服务站”、“中小企业检察在线窗口”、“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基地”、“正义之剑宣讲团”、“邻里守望检察志愿团”等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大局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被评为江苏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苏州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七彩阳光自护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
三是检察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积极探索实践,先后被确定为全市、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有序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首批检察官入额遴选、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凸显,检察权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司法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检务公开改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任务,各项检察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四是从严治检有力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大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促进规范司法。加强素能建设,建立“情境实训”机制,被市检察院发文推广,多部教学课程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坚持文化育检,打造“怡心阁”书吧、“怡心长廊”、“气正流清”文化长廊等载体,获得“江苏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苏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苏州市检察文化十大品牌”等荣誉称号。五年来,全院先后150余人次在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获奖,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人才、省检察业务专家等一批优秀人才。
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园区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协、园区管委会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有进步和提高,但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创新发展的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检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与司法办案的新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忠实履行职责,按照“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园区奋力走在“两聚一高”最前列作出新贡献。
一是在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上有新提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是在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上有新突破。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把服务保障创新发展摆在核心位置,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和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跟进法律服务手段。突出加强对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的司法保护,积极营造法治化的创新环境。
三是在推进检察改革力度上有新加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司法责任制在改革中的先导作用,不断完善司法业务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机制改革,确保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举措。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
向。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园区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