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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进等4人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公告
2019-12-11 10:17:00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李荣进等4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移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魏凌峰、周明(均另案处理),通过招揽、组织李荣进、朱红武、黎祖旺、肖敦斌等人,在微信上冒充“在山区支教的女教师”并配以女性头像,在添加被害人微信后通过聊天、发“支教”照片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捐款”、“资助”、“给山区儿童过生日”、“帮山区儿童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王某、黄某、胡某等几百余人进行转账。

  因本案被害人数较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告知书,现告知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点击下载告知书

  编辑:吴哲珺